福建省教育学会历史教学委员会关于组织参加
2009年全国初中教学竞赛活动的通知
各设区市历史教学委员会:
中国教育学会历史教学专业委员会近期发出通知,决定今年10月19日-20日在四川成都举行2009年全国初中历史教学竞赛活动。请在接到本通知之后,尽快在本地区组织开展初中历史教学竞赛活动,组织专家予以有力指导,力求打造代表本地区水平的优秀课堂教学和说课案例,并至迟于今年10月3日前向我会推荐3名优秀选手(附课堂教学设计和说课设计电子文稿)。我会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选手进行评选,并从中选送3名选手参加全国竞赛活动,其中2名选手参加说课竞赛,1名选手参加课堂教学竞赛。
竞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教材版本:初中教科书版本不限。
二、课文选取范围:
课堂教学:中华人民共和国史 (各设区市推荐一名选手)
说课: 中国近现代史 (各设区市推荐一名选手)
世界近现代史 (各设区市推荐一名选手)
三、方式:选手可自行选择课文并进行准备。应提交相应的教学设计和说课设计电子文稿。
四、选手展示时间: 竞赛方式分为课堂教学竞赛和说课竞赛,说课15分钟;课堂教学40分钟。
五、竞赛评判标准:
以重大史实与理论未出现错误为前提:
(1)教学目标:符合《课程标准》的“三维目标”要求(40分)
(2)教学过程:切合中学生的认知兴趣和思维特征(40分)
(3)教学特色:有利于实现以上要求的教与学的个性(20分)
六、奖项设置
(1)说 课:一等奖 40%;二等奖 60%。
(2)课堂教学:一等奖 40%; 二等奖 60%。
七、联系人:叶尚杰副秘书长
电话:0591-87523890(办)
手机:13950205167
邮箱:yeshje@sina.com
福建省教育学会历史教学委员会
2009年6月29日